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使用说明书
效价:10000EU/支。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(EU)表示,1EU 与 1 个内毒素国际单位(IU)相当。
来源: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杆菌(E.coli O111:B4)提取精制得到的内毒素。以第 2 批细菌内毒素国际标准品“WHOInternationalStandard ENDOTOXIN(2ndInternational Standard ) ”为基准,经过协作标定,使其与国际标准品单位含义一致。
用途: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用于标定、复核、仲裁鲎试剂的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。
成分:每瓶冻干品含:E.coli O111:B4-细菌内毒素 1.55μg乳糖 5 mg聚乙二醇 0.5 mg
用法:
1、试验所用器皿,需经处理,除去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,常用的方法是 250℃干烤 1 小时,也可用其他适宜的方法。试验所用器皿应确证无吸附细菌内毒素的作用。试验操作过程应防止微生物的污染。
2、使用时将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1ml溶解(或称复溶),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合 15 分钟,然后制备成所需浓度的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(如,2.0λ、λ、0.5λ和 0.25λ等),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合 30 秒。浓度为 10000EU/ml 的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在 4℃条件下可保存 7 天,每次使用时须置旋涡混合器上混合 15 分钟后用于制备所需的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。
3、或者将复溶后的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制成 2000EU/ml 后,每0.3ml 分配于除去外源性内毒素的 16×100mm 试管中,用封口膜将管口封严,管口垂直向上,然后立即将其置-20℃以下贮藏。浓度为2000EU/ml 的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在-20℃以下可贮藏 30 天。使用时取 1 管置室温待其完全融化后,加入 2.7ml 检查用水,置旋涡混合器上混合 30 秒。
贮藏:4℃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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